各单位,各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到期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将于资助期满后启动结题工作,为规范做好项目结题、经费决算、成果梳理及延期申请等工作,保障项目按期高质量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严格对照项目申请书、计划书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全面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原始实验数据、研究成果、人才培养、经费使用情况等,请各二级单位督促本单位项目即将到期人员提前开展结题自查,做好内部审核把关工作。
二、结题注意事项
1、项目到期后提交结题申请,项目经费决算以及成果统计均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不在项目执行期间的成果及未完成的经费报销均不纳入统计。
2、若项目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结题报告中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原因以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请项目负责人自查经费使用情况,避免结余经费过多,并在执行期内合理合规安排经费支出,杜绝突击花钱。
3、项目执行期结束即进入结题验收期,项目负责人应暂停使用结余经费(含间接费用),直至项目主管部门公布验收结论后,再依法依规使用结余经费(含间接费用)。请注意:项目结余资金(含间接费用)仅可用于基础研究直接支出,不得再用于绩效支出。请有绩效支出计划且符合绩效发放相关要求的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2026年12月31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完成绩效发放。
三、项目延期有关事项
1、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文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变更管理规程(试行)》(网址:https://www.nsfc.gov.cn/p1/2871/2874/2882/69609.html)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可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一般应当为整年且不得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60日前完成延期申请,过时基金委不予受理。需申请项目延期项目,请于2026年10月9日前在系统完成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打印提交纸质版材料1份交科学技术部盖章。请严格按照基金委及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应材料,并做好项目延期流程的跟进,关注系统状态,避免项目延期失败。
2、延期流程:项目负责人在国家基金系统中发起项目变更申请,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进入NSFC系统—>“项目变更”—>“制作项目变更”—>在线填写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打印《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表》并签字—>交科技部盖章—>纸质版申请表完成签字盖章后,邮寄至项目所在具体的学科处,等候基金委审核批准。
四、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部 王红蕾 079-22896206
科学技术部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