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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东医科大学有组织科研领导小组的通知(校科技〔2026〕6号)
作者:       发布:2026-06-03       点击量:次



校科技〔2026〕6号


关于成立广东医科大学有组织科研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健全学校有组织科研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教育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级、成果转化效能和人才培养质量,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广东医科大学有组织科研领导小组及4个专项工作小组。

一、有组织科研领导小组

组   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工作校领导
成   员: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主要职责:

1.统筹领导全校有组织科研工作,统筹制定有组织科研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2.审议重大成果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医教研融合发展、保障监督考核等重大事项;

3.协调解决有组织科研工作中的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重大问题;

4.督促检查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科学技术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分管科学研究工作校领导(兼)
    副主任:科学技术部主要负责人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统战部、人力资源部、教务部、医院管理部、财务部、资产设备管理部、研究生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主要负责人。

二、专项工作小组

(一)重大成果培育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科学研究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科学技术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

成   员:校长办公室、组织统战部、教务部、医院管理部、财务部、资产设备管理部、对外交流合作部、研究生院、科研平台管理服务中心等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及时跟踪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计划、重点平台、科技奖励、优秀创新团队及重点人才项目等政策和指南发布动态,完善重大成果培育产出激励机制;

2.统筹配置申报资源,分类实施总承担单位负责制、主审制、并行资助、揭榜挂帅、校地企联动等协同攻关模式,推动国家重点重大项目、平台、团队,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等标志性成果实现新突破;

3.围绕学校学科布局和重点发展方向,靶向制定重大成果培育指南,建立重大成果培育项目库,推动科研平台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建设、高效化产出,打造一批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团队标杆;

4.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科学研究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科学技术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成   员:校长办公室、宣传部、人力资源部、医院管理部、财务部、资产设备管理部、校友会、东莞创新研究院、海洋医药研究院等负责人。

工作职责:

1.组织落实上级和学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规定,探索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支撑和带动区域生物医药产业深度转型升级;

2.组织开展职务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工作,建好用好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转化支撑平台,协调打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产业化”全链条堵点;

3.建立科研团队与企业、投资机构常态化对接机制,定期开展科技成果路演对接活动,推动成果转化量质齐升;

4.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医教研融合发展工作小组

组   长:联系附属医院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医院管理部、教务部、研究生院、科学技术部主要负责人

成   员: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资产设备管理部、团委、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东莞创新研究院、附属医院等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附属医院医教研融合发展方案和考核激励政策,建立健全医教研资源开放共享、医研成果融入教学、“临床+基础”融合创新等管理制度,落实附属医院医教研融合发展主体责任;

2.推进医疗、科研资源向育人转化,协调各级各类平台、项目向本科生、研究生开放,高质量推进学位点建设、评估等工作;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加强双创导师队伍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科创竞赛活动;

3.加强附属医院科教管理队伍建设,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引育和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创建高水平临床专科、医疗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医学中心,提升附属医院对学校科教创新整体实力的贡献度;

4.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保障监督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财务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财务部、组织统战部主要负责人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医院管理部、科学技术部、资产设备管理部、总务后勤部、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学报编辑部、校友会等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和资源动态调整机制,协调推进全校教学科研用房、仪器设备、经费等科技资源配置,争取各类社会捐赠和企业合作资金支持学校科技创新发展,保障重大成果培育、重点平台建设等资源需求;

2.协调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定期监督考核有组织科研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推进进度,将考核成效与单位班子评价、资源配置、绩效分配直接挂钩;

3.明确和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价、项目评审、成果认定等方面作用,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

4.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具体工作任务实际需求,经专项工作小组组长同意后,专项工作小组可临时增加成员单位或人员,直至该项工作任务完成后自然退出。



附件:广东医科大学有组织科研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图


广东医科大学

2026年6月3日















抄送:学校领导,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

团委,各民主党派,侨联。

广东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印发 

附件:              广东医科大学有组织科研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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